除本節規定需供電給人造水池內設備外,地下配線不得位於水池下方,或自水池內壁水平延伸至一‧五米範圍內下方。
但採用具防腐蝕性且適用於該場所之厚金屬導線管、薄金屬導線管或非金屬導線管配線,且埋設深度符合表八一七規定者,不在此限。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817條
第六章 特殊設備及設施 › 第十一節 人造水池及類似設施 › 第一款 一般規定
第81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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