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747條 法規: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第六章 特殊設備及設施 › 第四節 電銲機 第747條 每台電阻電銲機及其控制設備,應於一次側裝設開關或斷路器作為隔離設備,其安培額定不得小於第七百四十五條規定之電源導線安培容量。若電源導線僅供電給一具電阻電銲機者,該導線開關得視為隔離設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