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721條 法規: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第六章 特殊設備及設施 › 第一節 招牌廣告燈及造型照明 第721條 發光二極體照明系統二次側配線應依製造廠家說明書指示適用第四章規定之配線方法,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導線暴露於天花板外及側壁者,應加以支撐,以免受損。二、導線之連接應採用絕緣之配件,且於裝設後可觸及。埋入牆壁者,連接處應收納於接線盒內。三、若有遭受外力損傷之虞者,導線應有防護。四、接地及搭接應符合第七百十五條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