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719條 法規: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第六章 特殊設備及設施 › 第一節 招牌廣告燈及造型照明 第719條 標稱電壓一千伏特以下霓虹燈二次側導線之裝設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導線配線應符合第四章規定。二、導線應有絕緣,且線徑不得小於○‧九平方毫米。三、管槽內導線數應符合表三二八~八規定。四、導線應有防護,以免遭受外力損傷。五、導線穿過金屬開口時,應採用套管保護。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