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屬導線管、非金屬導線管內之導線數不得超過表三二八~八規定。
導線槽內所有導線外徑截面積總和,不得超過該導線槽截面積百分之二十。
載流導線得為三十條以上,且導線安培容量得免依表二五~六規定之修正係數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