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603條 法規: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第五章 特殊場所 › 第十二節 發散腐蝕性物質場所 第603條 於發散腐蝕性物質場所用電設備或器具之配線,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配線應採用非金屬導線管或非金屬被覆電纜。二、採用金屬導線管或金屬被覆電纜者,應全部埋入建築物內部或地下。但環境不許可時,於金屬導線管及電纜表面加塗防腐材料以免腐蝕者,不在此限。採用金屬導線管配線者,其附屬配件應與金屬導線管為相同金屬材質,以免二者間發生電化學腐蝕作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