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粧品製造工廠設廠標準 第24條 法規:化粧品製造工廠設廠標準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第24條 化粧品製造場所未依第五條、第十一條至第二十二條規定設置相關設備者,應檢具相關佐證文件、資料,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說明;經各該主管機關同意者,得免設置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