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港埠費用收費辦法 第5條 法規: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港埠費用收費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園區管理目 第5條 前三條之費用收取人應提報收費項目、費率及計算方式,交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交通部定之;調整時,亦同。各港之管理費、使用費與服務費之收費項目、費率及計算方法,分別列如附表一、附表二及附表三。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