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申請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不予受理:
一、非屬本法或本規則規定之各類申請案。
二、申請人資格不符本規則第二章各項礦業申請案之規定。
礦業申請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應予駁回:
一、未依本規則規定檢具書圖文件或內容有誤,經限期補正,屆期不補正。
二、未依礦業規費收費標準規定繳納各項規費,經限期繳納,屆期不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