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留石油價購辦法 第6條 法規:扣留石油價購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礦業目 第6條 執行扣留石油價購之費用由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付。前項執行費用包括扣留石油價購抽取費、運輸費、化驗費及其他有關之費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