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採取總量管制作業規則 第5條 法規:土石採取總量管制作業規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礦業目 第5條 下列各款情形所產出之土石,不受本規則之限制:一、依本法第三條第一項但書各款規定所產出。二、依本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展延土石採取許可期限內所產出。三、依本法第八條第二項規定所產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