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風室置主任一人,其掌理事項如下:
一、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
二、維護機關設施安全及協助處理陳情請願事項。
三、公務機密維護暨處理洩密案件。
四、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事項。
五、政風興革建議事項。
六、本室政風人員之職務歸系、任免、遷調及考核之擬議事項。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3條本分局分局長綜理分局業務,副分局長襄理分局業務,其掌理事項如下:一、標準、度量衡、檢驗業務之推行及管理事項。二、度量衡器…
- 第4條本分局設第一課、第二課、第三課、第四課、第五課、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政風室等單位。
- 第5條第一課置課長一人,其掌理事項如下:一、電機、電子、機械類產品檢驗業務之推行及管理事項。二、國內產銷及輸出與輸入電機、電子…
- 第6條第二課置課長一人,其掌理事項如下:一、工礦產品類檢驗業務之推行及管理事項。二、國內產銷及輸出與輸入之工礦產品類檢驗及技術…
- 第7條第三課置課長一人,其掌理事項如下:一、生鮮、乾製、冷凍、冷藏等農畜水產品及其加工調製食品類檢驗業務之推行及管理事項。二、…
- 第8條第四課置課長一人,其掌理事項如下:一、度量衡業務之推行及管理事項。二、度量衡器之檢定、檢查、及校正實施等事項。三、度量衡…
- 第9條第五課置課長一人,其掌理事項如下:一、受理各類報驗發證業務之推行及管理事項。二、應施檢驗商品申請免驗案件之核辦及追蹤管理…
- 第10條秘書室置秘書三人或四人,其中一人主導秘書幕僚參謀作業並綜核文稿,其餘秘書兼辦依本分局特性予以分工,負責督導、審核及主導規…
- 第11條人事室置主任一人,其掌理事項如下:一、人事規章及人事興革之研究、策劃、建議事項。二、組織編制、辦事細則及分層負責之研擬事…
- 第12條會計室置主任一人,其掌理事項如下:一、會計統計業務之策劃推動及制度研究改進與建議事項。二、歲入(出)概(預)算、分配預算…
- 第14條配合台東地區國內產銷及輸出與輸入商品檢驗及度政業務需要,本分局設台東辦事處,置綜理業務主管一人,由本分局正式編制人員派兼…
本站資料整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可能未即時反映最新修正,正式條文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