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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經濟部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統計處掌理左列事項:一、關於登記調查並編製工礦電生產事業統計及生產指數等事項。
二、關於登記調查並編製農、林、漁、牧及商業統計事項。
三、關於擬訂各項統計進行計畫及統計圖表之繪製等事項。
四、關於國內外有關經濟統計資料之徵集與編譯等事項。
五、關於特種實地調查或訪問之舉辦事項。
六、關於生產統計數字統一發布事項。
七、關於經濟統計總報告之編製事項。
八、關於專門問題之研究及其他統計之編擬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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