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條河川海岸組職掌如下:一、河川、排水治理與海岸防護之規劃及相關規範之擬訂。二、河川、排水與海堤空間利用之規劃及推動。三、河川、排水治理及海岸防護計畫之推動。四、河川、排水、海堤歲修養護工程計畫之研擬及推動。五、防水、洩水建造物檢查與安全評估技術規範之擬訂及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