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辦事細則 第2條 法規: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處務目 本法規已於 2024-02-17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一章 總則 第2條 本所所務之處理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細則辦理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