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所屬各辦事處組織通則 第8條 法規: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所屬各辦事處組織通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組織目 第8條 二等辦事處置秘書一人,科長二人,專員二人,編譯一人,職位均列第六至第九職等;技士一人或二人,科員七人至十人,職位列第三至第五職等,其中技士一人,科員三人或四人,職位得列第六或第七職等;辦事員六人至九人,職位列第一至第五職等;書記三人至五人,職位列第一至第三職等。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