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經濟研究院設置條例 第4條 法規:中華經濟研究院設置條例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組織目 第4條 本院經費來源如左:一、創立基金運用之孳息。二、政府之捐助。三、受託研究及提供服務之收入。四、國內外公私機構、團體或個人之捐贈。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