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經濟研究院設置條例 第11條 法規:中華經濟研究院設置條例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組織目 第11條 本院因情勢變更,不能達到本條例設置目的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得經董事會決議解散之;解散後依法處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