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法施行細則 第29條 法規:羈押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相關法規 羈押法母法 第五章 生活輔導及文康 第29條 看守所應尊重被告宗教信仰自由,不得強制被告參與宗教活動或為宗教相關行為。看守所應允許被告以符合其宗教信仰及合理方式進行禮拜,維護被告宗教信仰所需。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