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及看守所科技設備設置與使用及管理辦法 第15條 法規:監獄及看守所科技設備設置與使用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第15條 機關知悉有依法規提出之陳情、申訴或訴訟等事件,或相關機關正依法進行調查中,其所涉及之事證或資料與機關科技設備儲存之資料有關者,應先將該儲存之資料予以複製保存。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