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及看守所外部視察小組實施辦法 第11條 法規:監獄及看守所外部視察小組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第11條 外部視察小組,得擬定每年視察計畫與每季視察重點,及其他落實機關透明化、保障收容人權益之相關視察事務。外部視察小組得因應突發或特別事項,進行視察工作。外部視察小組開會時,得邀請機關人員列席,並得就特定事項邀請機關人員到場說明。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