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看守所對被告施以懲罰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看守所應設置違規舍。
移入違規舍被告應與其他被告分別羈押之。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