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施用戒具與施以固定保護及保護室收容管理辦法 第22條 法規:看守所施用戒具與施以固定保護及保護室收容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第22條 有關受觀察、勒戒人、收容少年及被管收人之施用戒具、施以固定保護及收容於保護室事項,得準用本辦法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