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刑人作業實施辦法 第11條 法規:受刑人作業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第11條 監內作業安全管理,應注意下列事項:一、作業工具及危險物料應妥善保管,列冊定期保養清點。二、訂定作業科目相關安全規定,並實施教育訓練。三、建立標準作業流程,作業場所及機具設備張貼警語。四、發生重大傷病事故立即通報勤務中心及監督機關,並妥為處置。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