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條監內作業安全管理,應注意下列事項:一、作業工具及危險物料應妥善保管,列冊定期保養清點。二、訂定作業科目相關安全規定,並實施教育訓練。三、建立標準作業流程,作業場所及機具設備張貼警語。四、發生重大傷病事故立即通報勤務中心及監督機關,並妥為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