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刑累進處遇條例 第58條 法規:行刑累進處遇條例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相關法規 行刑累進處遇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七章 接見及寄發書信 第58條 第二級以上之受刑人,於接見時,得不加監視。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