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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外役監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法規章節: 第19條

受刑人違背紀律,或怠於工作,情節輕微者,得經監務委員會議之決議,施以左列一款或數款之懲罰:一、訓誡。
二、停止戶外活動一日至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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