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矯正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實施辦法 第8條 法規:少年矯正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第8條 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相關經費由學校負擔,並應為所有參加校外教學活動之師生及隨隊人員辦理旅遊平安保險。活動期間應指派醫護人員隨行,並準備急救藥品。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