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矯正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實施辦法 第5條 法規:少年矯正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第5條 校外教學活動應配合各科教學需要,選擇參觀公益慈善機構、名勝古蹟、歷史文物、藝文科教、環境生態、經濟建設及學校設施等富有教育意義之地域或設施,並避免至易發生危險之地區。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