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施行細則 第6條 法規: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廉政目 相關法規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母法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二條第一項第十二款業務主管人員範圍標準相關 第6條 本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七款所稱軍事單位,指軍事機關(構)、學校及部隊。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