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第10條 法規: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廉政目 相關法規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二條第一項第十二款業務主管人員範圍標準相關 第10條 依本法為信託者,其因信託所為之財產權移轉登記、信託登記、信託塗銷登記及其他相關登記,免納登記規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