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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廉政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本法第二條第一項第十一款所稱辦理政風業務,指於法務部廉政署辦理廉政政策規劃,執行反貪、防貪與肅貪之廉政業務,及於各級政風機構辦理政風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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