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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國際兩岸目

法規章節: 第20條

我國得依請求方之請求,提供物證或書證。
法務部得要求請求方保證使用完畢立即或於指定期限內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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