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條董事會職權如下:一、章程之變更。二、會務方針及計畫之審核。三、內部組織之訂定及管理。四、經費之籌措、管理及運用。五、捐助財產之保管及運用。六、財產之管理及運用。七、預算及決算之審核。八、更生保護會之解散或合併。九、重要規章之訂定。十、其他重大事項之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