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保護會接受政府補助及向外籌募經費管理辦法 第13條 法規:更生保護會接受政府補助及向外籌募經費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保護目 第13條 更生保護會或分會所屬人員進行籌募活動時,應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及法務部核准之證明文件。但以媒體方式宣傳者,得僅載明或敘明法務部核准文號。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