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被害人保護法 第80條 法規:犯罪被害人保護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保護目 相關法規 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六章 保護機構 第80條 董事會職權如下:一、執行長、副執行長及其他重要職務之聘任及解任。二、章程變更之擬議。三、工作計畫之審核及推動。四、經費之籌措、管理及運用。五、年度預算及決算之審定。六、財產之管理及運用。七、內部組織之訂定及管理。八、保護機構之解散或合併。九、重要規章之訂定。十、其他重大事項之決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