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被害人保護法 第76條 法規:犯罪被害人保護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保護目 相關法規 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六章 保護機構 第76條 保護機構經費之來源如下:一、主管機關編列預算。二、緩刑處分金。三、緩起訴處分金。四、認罪協商金。五、團體或個人之捐贈。六、其他收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