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人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法規:證人保護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相關法規 證人保護法母法 第11條 法院或檢察官受理證人保護之聲請,應即時處理。核發證人保護書,應記載本法第七條第一項各款所列事項,並依本法第十二條第三項、第十三條第三項及本細則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載明一定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