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死刑規則 第11條 法規:執行死刑規則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第11條 國定例假日及受刑人之配偶、直系親屬或三親等內旁系親屬喪亡七日內,不執行死刑。前項喪亡,以該管檢察官或監獄經受刑人之家屬或親屬通知,或已知悉者為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