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防制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3條 法規:毒品防制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保護目 第3條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一、循預算程序之撥款。二、犯本條例之罪所科罰金及沒收、追徵所得款項之部分提撥。三、違反本條例所處罰鍰之部分提撥。四、基金孳息收入。五、捐贈收入。六、其他有關收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