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六十年罪犯減刑條例 第5條 法規:中華民國六十年罪犯減刑條例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第5條 應減刑之罪,其褫奪公權,比照主刑減刑標準審酌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