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辦事細則 第10條 法規: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組織目 第10條 肅貪科掌理下列事項:一、貪瀆防制工作之規劃、督導、協調及考核。二、賄選查察工作之規劃、督導、協調及考核。三、預防貪瀆犯罪、賄選宣導之規劃、督導、協調及考核。四、其他有關貪瀆防制及賄選查察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