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處務規程 第5條 法規: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組織目 第5條 毒物化學組掌理事項如下:一、毒物化學之勘驗、檢驗、鑑定及研究。二、生物化學之勘驗、檢驗、鑑定及研究。三、藥物化學之勘驗、檢驗、鑑定及研究。四、法醫毒物化學上疑難鑑驗之解釋及研究。五、毒物化學實驗室標準作業之訂定。六、其他有關法醫毒物化學之研究及發展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