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司法官學院處務規程 第6條 法規:法務部司法官學院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組織目 第6條 學務組掌理事項如下:一、學員品德學識考查成績之彙辦。二、學員上課及研習之勤惰考查。三、學員體育康樂。四、學員開訓、結訓典禮之籌辦及各種集會活動之辦理。五、學員週記建議之彙辦。六、學員獎懲事務之處理。七、學員請假之彙辦。八、學員兵役之逐次及儘後召集處理。九、與學員同膳、值宿及其規劃。十、其他有關學務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