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條犯罪防治研究中心掌理事項如下:一、犯罪問題與情勢之調查、分析及研究。二、犯罪統計資料之蒐集及分析。三、刑事政策之研究、評估、諮詢及建議。四、犯罪問題學術研討活動之籌辦。五、犯罪研究刊物之發行。六、其他有關犯罪防治研究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