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 第83條 法規: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組織目 第四章 附則 第83條 本通則施行後,法務部得於六年內就現有之少年輔育院、少年監獄分階段完成矯正學校之設置。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