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49條

學生脫逃者,矯正學校除應分別情形報知檢察官偵查或少年法庭調查外,並應報告法務部。
前項情形如有必要者,應函告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