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癌醫中心醫院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2條 法規: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癌醫中心醫院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會計目 第2條 本基金為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之特種基金,隸屬於國立臺灣大學校務基金項下,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以教育部為主管機關,並以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癌醫中心醫院為管理機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