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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癌醫中心醫院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會計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一、醫療成本支出。
二、教學訓練、研究發展及建教合作支出。
三、管理及總務支出。
四、其他有關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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