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 第5條 法規: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人事目 相關法規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母法 第5條 本條例所稱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指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屬學術研究機構組織法規中,除行政人員外,定有職務名稱其職等列為聘任之人員。前項研究人員之職務等級,研究員比照教授、副研究員比照副教授、助理研究員比照助理教授、研究助理比照講師。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之遴聘及審查,依教育部之規定。 本條定義的名詞 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